交通运输部发布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来源于: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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