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9日 来源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月28日,青海省发布文件明确,青海省电价保供用户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西宁市南北山绿化用电)、清洁供暖用电(仅限政府规定采暖期)。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保供电量(含全网线损电量)优先由保供电源龙羊峡水电站、小水电、生物质发电按价格由低到高依次保障,电量缺口部分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充,富余电量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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