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再生利用企业要求,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来源于:工信部
8月14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再生利用企业要求,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杂质铜含量低于1%;冶炼过程锂回收率应不低于90%,镍、钴、锰回收率不低于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氟固化率不低于99.5%,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质量之和占原动力电池所含目标材料质量之和的比重应不低于99%。
免责声明: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用户决策的直接建议,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客观公正,但不保证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用户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策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信息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它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本网站网页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后,将会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