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起底清仓”,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宜昌市自9月27日起启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督查。
9月2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三级调研员方建、局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
洪钧传达了9月25日省政府总值班室视频点名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报了近期我市发生的两起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置情况。
方建解读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大督查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将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县市区,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各级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渗滤液环境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排查整治。
高杰作总结讲话,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要未雨绸缪、严阵以待。各地要消除顾虑、丢掉幻想,统一思想、主动出击,做好辖区内环境问题自查起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该整改整改,该查处查处,做好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上级“四不两直”生态环保检查,确保工业企业监管不出问题。
二是要按图索骥、重点排查。各地要围绕化工、玻璃、水泥、陶瓷、医药、船舶制造等行业大气、水和工业固废污染问题,结合各级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一企一策”现场调研、污染源在线监控、涉气环境信访投诉、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等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排查,重点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维护情况、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情况、排污许可管理落实情况、工业固废处置情况等五个方面。
三是要自查自纠、彻底整改。各地生态环境和经信部门要联合召开企业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动员会,引导、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市区分局要组织污防、执法大队、应急信访、监测等部门会商研判,全面梳理存在问题,认真检视履职情况。市局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交办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通报,行成问题清单交办县市区,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对相关县市区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