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号 |
钒渣11 |
钒渣13 |
钒渣15 |
钒渣17 |
钒渣19 |
钒渣21 |
代号 |
FZ11 |
FZ13 |
FZ15 |
FZ17 |
FZ19 |
FZ21 |
化 学 成 分 |
V2O5 |
10.0-12.0 |
>12.0-14.0 |
>14.0-16.0 |
>16.0-18.0 |
>18.0-20.0 |
>20.0 |
P |
一组 |
不大于 |
0.08 |
二组 |
0.35 |
三组 |
0.70 |
CaO |
一组 |
1.0 |
二组 |
1.5 |
三组 |
2.5 |
SiO2 |
一组 |
22.0 |
二组 |
24.0 |
三组 |
34.0 |
四组 |
40.0 |
1.1.2 块状钒渣的金属铁含量不得大于22%。
1.2 物理状态
钒渣以块状或粉状交货,块状钒渣的粒度不得大于200mm×200mm,粉状钒渣的粒度及金属铁含量由供需双方议定。
1.3 交货要求
交货钒渣不得混入明显杂质。
2 试验方法
2.1 取样
块状钒渣试样的采取按附录A(补充件)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2.2 制样
块状钒渣试样的制备按附录3(补充件)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2.3 铁含量测定
块状钒渣金属铁含量的测定暂按各厂现行的试验方法进行。
2.4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方法按YB 547-67《钒渣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2.5 其他
粉状钒渣的试验方法除化学分析外均由供需双方协议。
3 检验规则
3.1交货钒渣按车验收,每一车厢钒渣为一交货批。
3.2钒渣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需方有权进行复验,如有异议,应从到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供方提出。
4 包装、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4.1块状钒渣为散装、敞车运输,如需方要求,可用棚车或简易棚车装运。
4.2粉状钒渣的包装和运输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交货钒渣按批附复验试样和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 a.钒渣牌号,组、级、类、化学成分和金属铁含量; b.重量及基准量. c.车号及交货日期; d.供方名称及检查员代号。
附录A 块状钒渣的取样方法 (补充件)
A.1 试样应在发货车厢内用铁锹采取。
A.2 试样分两层采取,上、下样层的高度应分别位于钒渣实装高度的3/4和1/4处。
A.3 各取样点取样量应均衡,并不小于10kg,每批钒渣取样总量应不小于该批钒渣实际重量的1%。
A.4 钒渣试样的粒度分布应能代表本批钒渣的实际粒度分布。
A.5 经供需双方协议,允许定量贮存钒渣,并在装车前预先取样,装车后将组成该批钒渣的份样合并为该批试样。
附录B 块状钒渣试样的制备方法 (补充件)
B.1 试验用钒渣样品,由同一交货批的全部试样进行多段破碎、缩分后制取。
B.2 试样用破碎机或手工在专用高锰钢板上进行破碎。
B.3 将试样平铺在钢板上,用四分法(取对角)按下表规定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