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铁合金网》2012-11-6:据业内人士透露,2012年11月5日(周一)10:00,印尼商会和地方政府组织了关于”印尼最高法院判决出口矿产品细则“后续理解备忘录的签约仪式。 镍协、工商会馆、县长、最高法院联合发布了此次签约仪式,以督促相关部门重新制定出口条例。 印尼镍协将2012年9号关于加工矿产品的出口条例诉诸最高法院,9月12日最高法院判决镍协胜诉。
“虽然已经生效,但没有明确现在是否执行,能矿部没有表态。”消息人士透露,“镍协、工商会馆、地方首长协会,都属于民间组织,即民间对政府,又是一场热闹。这就是民主国家。” 问及CNC、SPE、ET等一系列新政规定是否即刻无效,该消息人士表示,“CNC还是有的,ET、SPE需要研究一下,具体看相关部门怎么表态。”
该业内人士认为印尼2012年矿业新政是贸易部、能矿部等诸多方考证与规划的政策,更反映了印尼经济发展、矿业下游规划的宏观大计,加之已经执行了半年之久,各中利益关系千丝万缕,故而印尼不太可能立即全部抛弃2012年的现行新条例;而另外一边,印尼最高法院拥有司法、法律方面的最高权力;最后,考虑2014年印尼换届选举大年,印尼矿业的各种政策不确定性或将永无止境。 不过,无论何种导向,该业内人士个人认为理性、专业、尊重始终是在印尼发展矿业的原则,而非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