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公示结果揭晓,吉林建龙获评吉林省“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随着《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加严以及民生对环境改善的要求,2019年以来,国家、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钢铁企业提出了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
吉林建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实施环保改造项目,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2019年至今,吉林建龙累计投资4.1亿元,实施竖炉烟气脱硫+除尘、烧结烟气脱硫脱硝、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转炉除尘等19个超低排放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焦化、烧结、炼钢三个工序的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中17个项目已顺利投用,运行效果稳定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减排效果显著,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年以来,吉林建龙在绿色发展道路上不断探索,压实各项责任,通过不断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强化污染治理,为企业实现优化产品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认可。2013年吉林建龙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钢铁行业规范企业”以及“焦化行业准入企业”;2018年2月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等殊荣。
据了解,此次评选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省生态环境厅推进落实,通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两级政府审核、平台公示等流程,综合企业环保投入和业绩、超低排放改造进程、环保管控等各项指标,真实地反映了相关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
未来,吉林建龙将严格落实企业低碳冶金路线规划,促进企业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方面再创佳绩,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建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