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业企业电价政策调整6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来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出台,确定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政策调整了全年峰平谷时段划分,对容量50千瓦以上工商业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时至12时、15时至21时;平段:7时至10时、12时至15时、21时至23时;低谷时段:23时至次日7时。
主要变化为将原早高峰1小时、晚高峰7小时,优化调整为早高峰2小时,晚高峰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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