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格对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来源于:福建省工信厅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发布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涉及钢铁行业内容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上级部署、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等,加密督查频次,加大督办力度,指定专人督办,推动工作早落地、早见效。集中整改以来,跟踪汇总办理省领导批示件进展情况2次、厅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9次,编发《督查与落实》9期。二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省节能中心两家单位开展蹲点调研,共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9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处室对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报》通报一事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展自查自纠。鉴于该事项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20年扣发绩效奖金,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故不再处理。四是严格对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建设项目一致性核实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1〕294号),对原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完成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公告等4个工作流程图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免责声明: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用户决策的直接建议,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客观公正,但不保证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用户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策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信息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它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本网站网页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后,将会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