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熔盐渣烘干废气、熔盐渣拌碱混料粉尘、碱转烟气、熔盐渣酸溶废气、钕铁硼废料酸溶废气、焙烧烟气、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溶液配制废气、辊道窑灼烧烟气、回转灼烧窑灼烧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蒸氨塔不凝气、喷雾干燥粉尘、分析化验废气。生产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中排放标准,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其他行业标准,氨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等无组织废气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要。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食堂标准要求。
熔盐渣烘干废气、熔盐渣拌碱混料粉尘采用“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TA001)” 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碱转烟气采用“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焙烧烟气(回转窑)采用“两级碱喷淋+静电除尘(TA004)”进行处理,焙烧烟气(立窑)采用“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TA005)”进行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熔盐渣酸溶废气、钕铁硼废料酸溶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3)”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分析化验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TA013)”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25m,2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萃取废气、破乳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溶液配制废气采用“两级酸喷淋(TA007)”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辊道窑灼烧烟气直接通过一根φ0.25m,27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回转灼烧窑灼烧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3m,27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TA009)”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15m,27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两级酸喷淋(TA010)”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15m,27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蒸氨塔不凝气采用“两级酸喷淋(TA011)”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25m,27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喷雾干燥粉尘采用“两级水喷淋(TA012)”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25m,27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与引风机收集后,经一套静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区、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罐区、暂存间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加强暂存间的通风,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控制厂界空气中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要。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熔盐渣水洗废水、草沉废水(含母液、洗水)、碳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萃取废水、碳沉母液、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设备冷却循环定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外排废水量为677.66m3/d(203299.59m3/a),其中生活污水34.80m3/d,生产废水642.86m3/d。
萃取废水经隔油+特异性树脂回收富钴料后与碳沉母液一并进入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TW004,中和沉淀),后采用蒸氨塔回收氨水,剩余水相进入MVR-喷雾干燥回收无水氯化钙副产品,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生产,部分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草沉废水(含母液、洗水)经涉重废水处理系统(TW001,中和+硫化钠沉淀)处理后通过车间废水排放口(DW001)与其他废水(主要为盐渣水洗废水、碳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TW002,调节+中和沉淀)处理后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熔盐渣水洗废水、碳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与经预处理的草沉废水(含母液、洗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TW002,调节+中和沉淀)处理后,废水处理达《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间接排放标准和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格标准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设备冷却循环定期排水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TW003,隔油+化粪池)处理进入清水池,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2)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分批次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2)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期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
项目厂区涉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0m3/d,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450m3/d,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规模450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40m3/d。项目外排废水满足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较严格标准后排入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小慕河后汇入桃江。
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量1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量2万m3/d。本项目废水外排量为677.66m3/d,占近期建设规模的6.2%,同时本项目规划环评中废水已规划进入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纳入龙门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氟化炉、反应釜、风机等机械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的屏蔽作用及地下土壤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对岗位的危害作用。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酸溶渣、布袋收集粉尘、喷淋沉淀渣、废灼烧坩埚、废布袋、不合格品、富钴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油污、废机油、含油抹布、分析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活性炭、高盐废水预处理和草沉废水预处理污泥(暂定危废)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灼烧坩埚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污泥、酸溶渣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淋沉淀渣、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单位回收处置;富钴料收集后外售下游企业回收有价金属;废包装袋中废料包装袋与钕铁硼废料一并进入焙烧窑中焙烧,其他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会后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前处理车间设置一座占地面积540m2铁渣库,有效库容810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1215t,暂存周期15天;原料库二设置一处10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有效库容150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225t,暂存周期30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铁渣库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25m2,有效库容为20m3,设计暂存能力30t,暂存周期2个月。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成品车间、蒸发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铁渣库、氨水储罐区、盐酸储罐区、危险固废暂存间、原料库一、厂区污水处理站、车间事故应急池、事故水池(兼消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料库二、石灰储罐区、五金仓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办公楼、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倒班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氨氮、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钠、砷、镉、铬(六价)、铅、镍、钴、钼等,每月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pH、氨氮、Pb、Cr、Cd、As、Ni、Mn、Co、Cu、Zn、Ag、石油烃、氟化物等,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盐酸、危险废物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针对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成品车间、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等涉液的生产区域,此类涉液设施均按要求架空或放置于地面上,同时需要在这些液体槽、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通往车间事故池或全厂事故水池,管道须架空处理实现可视化,涉水车间设置地沟、收集池,发生事故时确保车间废液能引入车间事故池,在前处理车间酸溶区、萃取车间和成品车间沉淀区各设置有效容积10m3车间事故收集池,氨水储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512m3,盐酸储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398m3。车间事故储液池和罐区围堰采用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的废液能先引入车间事故池防止外流,随后进入厂区事故池;二级防控为有效容积不低于1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有效容积不低于500m3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池),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同时建议园区管委会尽快完成园区应急事故池的选址建设,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同时可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以原料库一、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成品车间、蒸发站和石灰储罐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463m处上围居民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5、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氨氮、NOx、VOCs、总铅、总铬、总镉、总砷排放量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10.962t/a、NH3-N:0.939t/a、NOx:5.094t/a、VOCs2.901t/a、总铅0.827kg/a、总铬1.156 kg/a、总镉0.006 kg/a、总砷0.341 kg/a)。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2021年减排项目全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削减量中置换;NOx和VOCs总量控制指标从全南县2022年VOCs、NOx减排项目削减量中预支;总铅、总铬、总镉、总砷总量控制指标来自全南晶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整体关停获得的重金属削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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