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和商务局:
今年以来,受高湿静稳、沙尘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我区优良天数有所下降,PMio、PM25平均浓度距自治区年度考核目标差距较大。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深度分析专班预测信息,12月22日至31日,全区有3至4 次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以PMio、PM25为主,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形势异常严峻。为强化工业源管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污染天气应对“提前一天,提高一级”的管控要求,在对水泥、铸造等部分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的基础上,12月22日至31日期间,再对 20 家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见附件 1),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要迅速部署到位。各乡镇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联合工信和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限产限排措施落实到位。12 月22 日起,各企业执行本通知要求的限产限排措施。
二要严格监管到位。12 月 22日起,各乡镇、工信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停产企业逐一进行核实,并严格监督重点企业人员入驻监管情况。驻厂人员要通过核查企业原辅材料用电量、在线监测等数据,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限产限排要求驻厂期间,要监督企业采取湿扫、苫盖、洒水封冻等措施,严格管控厂区道路、裸露空地、物料堆场、绿化用地扬尘污染.三要强化沟通协调。12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乡镇,工信和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采取日常检查、夜间突查等方式,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落实及驻厂人员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并于每日 12 时前向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限产限排落实情况 (见附件 2)。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人、相关部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跟踪问效。
附件: 1.2022-2023 年沙坡头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限产限排企业名单
2.限产限排措施落实情况调度表
2022-2023 年沙坡头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限产限排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