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来源于: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运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明确电解铝生产企业用电根据上年电耗水平执行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
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要求,我厅委托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全省7户电解铝生产企业2021年度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水平进行了现场核定甄别,作为下一步确定各企业应执行电价标准的依据。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省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分档公示,接受企业及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附件: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电耗核定结果
(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0971—6143509,邮箱:qh6143509@126.com)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8日
免责声明: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用户决策的直接建议,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客观公正,但不保证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用户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策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信息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它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本网站网页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后,将会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