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铁合金网》2022-5-2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5月份,变相哄抬煤价事件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监管红线。
陕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当地某煤炭企业与其控股的贸易公司签订一份煤炭中长期合同,约定以450元/吨的出矿价格供货,但该贸易公司随后以550元/吨的出矿价格将该批煤炭销售给电厂,售价超出当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一般可视为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按照陕西省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按此测算的出矿环节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78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了一份中长期合同,约定出矿价格按“1吨长协(520元/吨)捆绑销售2吨现货(780元/吨)”方式执行,平均价格为693元/吨,实际已超出当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蒙西煤炭(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吨,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吨,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吨,煤矿实际上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山西煤炭(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每吨570元,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到电厂交货,到厂价格为每吨800元,如煤矿到电厂的合理流通费用为每吨200元,扣除合理流通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600元,超出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若约定的到厂价格为每吨750元,扣除合理流通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550元,则在合理区间范围内。
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770元、1155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30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平衡,确保全国能源供应平稳有序,大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督促主要产煤省和重点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产高产。据了解,目前,全国煤炭产量持续高位稳定运行,煤炭价格稳步回落。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未来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发现超过合理区间的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采取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