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简称:“财税40号文”),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市场对新政策也有众多解读,行业和地方的关注热度不减,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地方和企业没有完全吃透新政,并配套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为了帮助相关企业更好的了解新政策及其对产业的影响,以下将再次综合对其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新政策调整后合规化要求更高
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简称“财税78号文”)到“财税40号文”的发布执行,进一步细化、新增和更新了部分条款,促进再生行业合法化、规范化发展。
1. 规范资源回收端,严格执行依法缴税
“财税40号文”的实施,制止了资源回收端曾经回收、销售两头不带票的情况,加强了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序、合规化管理。要求资源回收企业不管是按照3%的简易计税方法还是按照13%一般计税方法,必须按照规定依法纳税(不包括本单位员工和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同时将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定性为法律责任。
2. 细化监管政策执行,全面公开跟踪管理
“财税40号文”的配套细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较之前暂未做大的调整,但是细化了监管办法。其中对于采购台账建立的要求更加细化明确,细化了地方相关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对享受政策企业的公示要求,此外还对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增加了退税完成后30日内提交退税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省内逐级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的规定。
3. 明确受益优惠范围,限制或剔除违规违法行为
“财税40号文”对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和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要求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利废企业不管是国内采购还是进口的再生原料,必须具有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收款凭证或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即:进项税票);还应符合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项目要求(详见附表)的A、B级信用企业;同时规定,6个月内发生过10万元以下(含10万)因环保问题、税务问题出现的相关处罚,未来6个月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果一年内发生两次相关处罚,将暂停政策享受期3年。
二、新政策对再生铜产业影响
1. 行业关注热度持续不减
新政策的实施之所以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并且具有较大的反响,实则因目前的再生铜产业规模日益扩大,对整个铜产业的影响力大幅提升。
2018年以来,在多个地方有针对性招商引资配套政策的鼓励下,再生铜产业进入一轮快速扩张期,尤其是在江西、湖北、湖南等以再生铜加工为核心的重点地区,一度促使部分铜加工产品产业格局发生较大改变,其中仅江西省一个地级市的再生铜产业规模就已经实现了百万吨以上的增长。“财税40号文”的正式实施,将对主要发展区域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财税政策的实施和企业采购成本的上升将对政企之间的鼓励协同作用带来一定的限制。
2. 再生铜原料采购议价能力强弱分化
“40号文”的落地将进一步削弱低附加值产品的原料采购议价能力。
由于资源禀赋限制,按照铜消费核算我国原料的对外依存度高达75%以上,而再生铜作为铜产业当中直接和间接应用的主要原料,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地位。
直接应用端铜加工材行业(主要应用在铜板带、铜杆、铜棒等领域),由于过剩产能导致的对下游产业议价能力的不足,从而出现“40号文”的落地实施后,以再生原料为主的铜加工企业在增加3%的税务成本方面无处消纳,原料成本大幅上升,与以精炼铜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之间的原料价差收窄,原料价格优势大幅削弱。此外,铜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不同也决定着在本就供应紧张的再生铜市场当中“抢料”能力的差异。再考虑间接利用的铜冶炼端出于对“双碳目标”的践行,对于冷料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2020年4月19日,国内15家骨干铜冶炼企业就调整原料结构共同发起联合倡议)等多种因素,低附加值产品企业将面临较大的原料采购压力。
3. 再生铜原料流向发生变化
2021年,尽管我国再生铜供应量达296.5万吨,同比增长30%,但是直接利用端依然表现出再生铜原料采购较为紧张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再生铜原料的供应流向发生了变化。近三年,我国间接利用的再生铜年均复合增长5.3%,而直接利用再生铜年均复合却下降4.6%,其中2021年间接利用同比增长43.3%,直接利用只增长15.3%。新政策实施后,预计间接利用和直接利用的比例还将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在直接利用领域中,再生铜原料也将更多的流向高附加值铜加工产品,从而导致再生铜直接利用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综合以上对“40号文”的解读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再生行业已经开始了进一步加强合规、合法化的管理模式,新政策将全面为推动再生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码,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再生铜行业也将进入一个新的转型升级发展通道当中。当前,在原料供应能力加强以及新政策的配合下,我国再生铜原料供应流向将逐渐向附加值相对较高的铜加工材和冶炼端方向倾斜,新政策也将在利废产业的结构调整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附表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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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发改委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淘汰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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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环保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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