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经过选别作业处理后,除去了大部分的麦石与杂质,使有用矿物得到富集的产品称之为精矿。精矿是选矿厂的最终产品,有时也叫最终精矿,一般作为冶炼的原料。最终精矿要使其主要成分及杂质含量都达到国家标准,才能称为合格精矿。
原矿经过选别作业处理后,其主要成分已在精矿中富集,有的经过综合处理后,矿石的次要成分或其他伴生金属也得到回收。所以剩余的部分产物则含有用成分很低,这部分产物称之为尾矿,或叫最终尾矿。应当指出,在尾矿中仍然含有受目前技术水平限制而难于提取的有用成分,但将来有可能成为再利用的原料。因此,一般都将尾矿堆放在尾矿库保存起来。
在选别过程中得到的中间产物称为中矿。中矿的有用成分含量一般介于精矿和尾矿之间。在选别过程中,中矿一般需要返回适当作业地点处理,或者进行单独处理。
在选矿过程中,得到的某一产品的重量与原矿重量的百分比,称为该产品的产率。
产品的产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精矿产率 W1=Q1/Q×100%
中矿产率 W2=Q2/Q×100%
尾矿产率 W3=Q3/Q×100%
公式中 Q----原矿重量,吨;
Q1----精矿重量,吨;
Q2----中矿重量,吨;
Q3----尾矿重量,吨。
在选矿生产中,除入选原矿可通过皮带秤(或其他计量器具)知道原矿重量外,精矿直接计量比较困难。选矿厂一般是经取样化验得到原矿品位(a)、精矿品位(b)和尾矿品位(c),用这些数据计算精矿产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精矿产率 Wk=(a-c)/(b-c)×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