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锰、铅锌矿山停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6日
一、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矿山整治组要立即组织开展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安全“六个不留”的要求,坚决关闭非法矿洞、未列入整合的铅锌矿洞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洞。严厉打击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全面治理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行为。
二、以乡镇为单位,对锰、铅锌矿山、尾矿库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下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三、全面深化资源整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与矿山“打非治违”结合起来,加快深化锰、铅锌矿产的资源整合。
工作步骤:
一、 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8月5日)。
及时下达全面停产整治的通知,研究制定停产整治可行发难,对全县锰、铅锌矿山停产停止工作进行布置,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 隐患排查阶段(8月6日—8月31日)
以企业为主体,对所属企业、矿洞、尾矿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填写好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当地人民政府。
三、 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按照排查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关闭不彻底、不到位的非法矿洞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洞,要坚决关闭到位。
四、 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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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铅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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